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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金属 交易规则精彩五篇

期货套期保值是指把期货市场当作转移价格风险的场所,利用期货合约作为将来在现货市场上买卖商品的临时替代物,对其现在买进准备以后售出商品或对将来需要买进商品的价格进行保险的交易活动。那么,贵金属 交易规则呢?下面一起随问学吧小编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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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聚昌贵金属交易中心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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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金属投资是目前金融投资市场上比较热门的投资项目,收到很多投资者的青睐,在投资的过程中投资者应该注意每个贵金属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差异。

下面编者为大家介绍杭州聚昌贵金属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1.交易时间。

北京时间周一早上7点至周六凌晨4点30分,每个交易日的凌晨4:30至7:00为结算休市时间。

2.每天客户入金时间。

0:00--24:00(周一至周日)。

3.每天客户出金时间。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周一至周五)。

4.交易品种。

白银5千克、白银20千克、白银50千克,交割的标准单位为50千克、100千克。

5.报价方式。

人民币元/千克,人民币元以后保留两位小数,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千克。

6.交易手续费、保证金及递延费。

聚昌银,点差3点,手续费6元/千克,9点回本品种手续费保证金递延费(仓息)100千克银条600700050元/天50千克银条300500025元/天20千克银条120200010元/天5千克银条3010005元/天

7.爆仓比例。

投资者账户资金余额低于持仓保证金的100%,投资者需自行止损或追加保证金,当账户余额低于或等于持仓保证金的60%时,交易中心进行强制性平仓,由此造成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交易价格。

即时成交价,交易模式为T+0,当日买卖次数不限制,双向买卖,可买涨买跌

9.投资者锁仓收取双边保证金。

即双向开仓均要收取保证金。交易点差:3元/千克。

10.单个投资账户每笔下单不得超过10手,每个品种下单累计不超过30手。

11.止损止盈跨度为20元/千克。

12.挂单有效期为.一个交易日(早上07:00至第二日凌晨04:30)。

13.买卖单位为1手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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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贵金属递延的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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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金属递延交易是指以保证金方式进行买卖,交易者可以选择合约交易日当天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或者不交割,同时引入延期补偿机制来平抑供求矛盾的一种现货交易模式,这也是一种黄金现货交易的新模式。

投资者进行贵金属递延交易投资时,需要清楚了解哪些贵金属延期交易业务的规则呢?

贵金属递延交易规则:

1.竞价撮合制度。

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贵金属延期业务,实行竞价撮合制度。

2.保证金交易制度。

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定的贵金属延期交易的最低保证金比率为合约价值的10%,即投资者可以以小搏大。

3.双向交易制度。

贵金属延期业务不但可以通过低买高卖盈利,也可以通过高位卖出然后低位买进的方式获利。

4.每日无负债制度。

实行每日无负债制度,即逐日盯市制度。

5.强制平仓制度。

当投资者账户出现保证金不足的情况,其原有仓位将会被强行平仓。强制平仓可能是全部仓位被平掉,也可能是部分仓位被平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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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贵金属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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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金属交易规则有哪些?

每个交易所每个机构的贵金属交易都有自己的规则,一般来说规则中包含许多参数及项目。投资者们遇到不同平台的交易规则,可以进行对比,选择最优的平台进行交易。

一、依据相关的政策、法规、法律制定本规则,旨在规范汇丰贵金属交易市场的贵金属现货挂牌交易行为,保持交易秩序的正常进行,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二、贵金属交易的所有行为都要坚守“公正、公平、公开”。

三、挂牌交易商指的是依据《贵金属交易市场会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经交易市场审核批准的会员单位,从事贵金属生产经营的企业法人。

四、会员的挂牌采购或挂牌销售的交易活动需依据供需情况进行,会员在挂牌销售或采购时必须注明贵金属价格、名称、质量标准、成色、生产厂家、交提货方式、交易地点、品牌、数量等相关情况,与此同时会员必须保证现货存量的充足。

五、会员报价可以采取两种方式,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自行定价,也可以选择交易市场中间指导价。

六、中间指导价的制定是贵金属交易市场根据伦敦及时行情价格,结合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兑换美元基准汇率得出。

七、贵金属的报价单位制定规则是挂牌现货铂金、钯金是人民币元/克,保留到元的小数点后两位作为报价;挂牌现货白银是人民币元/千克,保留到元的整数位作为报价。

八、报价时间是除国家法定假日、结算时间和国际市场休市除外的每周一至周六开市。周一6:00至周六6:00;结算休市时间:交易日内4:00至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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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贵金属td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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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金属主要指金、银和铂族金属(钌、铑、钯、锇、铱、铂)等8种金属元素。这些金属大多数拥有美丽的色泽,具有较强的化学稳定性,一般条件下不易与其他化学物质发生化学反应。那么贵金属td交易规则是怎样的?下面将介绍其中黄金和白银这两种贵金属的交易规则。

一、黄金td交易规则。

1、黄金t+d每天有11个小时交易时间,周一至周五:早盘9:00-11:30;午盘13:30-15:30;夜盘20:00-02:30。

2、最小变动价为0.01元/1克。

3、最小交易单位1000克/手。

4、保证金交易,日清月结。

5、双向交易机制,可做多,也可做空。

6、采用多种交易方式,自由交易、撮合成交。

二、白银td交易规则。

1、交易委托:

A开仓委托交易:交易成功后,我行将根据委托价格及保证金比例冻结保证金及手续费。

B平仓委托交易:交易成功后,我行将冻结客户相应持有的仓位。

2、撤销委托交易:

A开仓委托撤销:交易成功后,我行根据委托价格及保证金比例释放未成交的、在冻结状态的保证金及手续费。

B平仓委托撤销:交易成功后,我行将释放客户未成交的、在冻结状态的仓位。

3、交易成交(成交原则是由金交所的竞价撮合成交)

A开仓交易成交:交易成功后,我行将释放委托时冻结的保证金及手续费,并根据成交价格及保证金比例冻结持仓保证金,扣除客户手续费。

B平仓交易成交:交易成功后,我行将扣减客户相应持有的仓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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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行贵金属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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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贵金属交易规则

第一条开办规则

客户开办账户贵金属交易前,应接受中国工商银行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和产品适合度评估,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为“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之一且产品适合度评估结果为“适合”的,方可申请开办。

申请开办账户贵金属交易的客户,须充分了解账户贵金属产品的特点及相关风险,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贵金属产品介绍》(以下简称产品介绍)以及本规则的全部内容,愿意且有能力承担上述风险造成的后果,签署《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贵金属交易协议》,并指定本人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个人多币种借记卡或结算账户活期存折作为账户贵金属交易的资金账户。

第二条交易规则

客户可通过电子银行或营业网点向中国工商银行提交账户贵金属交易指令。客户通过电子银行渠道提交交易指令,须按照电子银行系统预设条件指示正确、完整、真实地填写电子指令信息,由电子银行渠道按照系统预设条件判断无误后,直接受理并办理。

(一)先买入后卖出交易

客户实时买入开仓,中国工商银行将从其资金账户中扣减相应的资金(买入开仓数量乘以成交价格),同时在交易账户中增加相应的账户贵金属数量。客户实时卖出平仓,中国工商银行将从其交易账户中扣减相应的账户贵金属数量,同时在其资金账户中增加相应的资金(卖出平仓数量乘以成交价格)。实时交易实行成交价格确认机制,即客户按照参考交易价格提交实时交易申请指令后,中国工商银行向客户反馈拟成交价格,如客户未在有效时间内确认或市场波动较大,则该价格失效,客户须重新提交交易申请指令。

客户挂单买入开仓,中国工商银行将在客户挂单生效时冻结其资金账户中相应资金(挂单买入开仓数量乘以挂单价格),挂单买入开仓成交后,增加交易账户中相应账户贵金属数量,并解冻和扣减相应冻结资金。客户挂单卖出平仓,中国工商银行将在客户挂单生效时冻结交易账户中相应账户贵金属数量,挂单卖出平仓成交后,解冻并扣减交易账户中相应账户贵金属数量,同时增加资金账户中相应资金(挂单卖出平仓数量乘以成交价格)。

客户进行账户贵金属转换,对于账户贵金属间的转换,中国工商银行将从客户交易账户中扣减转出品种的账户贵金属数量,并增加相应转入品种的账户贵金属数量(转出账户贵金属数量乘以/除以相应转换率,精度保留至转入账户贵金属最小交易单位),同时将不足最小交易单位的剩余资金(转出账户贵金属数量乘以转出价计算所得资金与转入账户贵金属数量乘以转入价计算所需资金之差)计入客户资金账户。如客户交易账户中转出账户贵金属余额不能满足转入账户贵金属最小交易单位,则交易无法成交。

对于账户贵金属转品牌贵金属,中国工商银行根据客户拟转入的品牌贵金属数量乘以该种类品牌贵金属转入价,除以同种类账户贵金属转出价,计算得出客户需转出的账户贵金属数量(计算时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账户贵金属最小交易单位)。如果客户账户贵金属余额数量大于等于需转出的账户贵金属数量,则从客户账户中扣减需转出账户贵金属的数量,并按客户拟转入的品牌贵金属数量转换为品牌贵金属,转出账户贵金属数量乘以转出价大于转入品牌贵金属数量乘以转入价的差额资金将返还客户资金账户;如果客户账户中该品种的账户贵金属数量小于需要转出的账户贵金属数量,则扣减客户账户中该品种全部账户贵金属数量后,中国工商银行还将从客户资金账户中扣划差额资金(转入品牌贵金属所需资金与转出账户贵金属数量乘以转出价计算资金之差),同时增加客户拟转入的品牌贵金属数量,如客户资金账户中资金余额不足支付差额资金,则此次转换交易无法成交。

对于账户贵金属转积存金,中国工商银行将从客户交易账户中扣减转出的账户贵金属数量,并增加相应转入的积存金数量,同时将不足最小交易单位的剩余资金(转出账户贵金属数量乘以转出价计算所得资金超出转入积存金所需资金之差)计入客户资金账户,或从客户资金账户中扣划差额资金(转入积存金所需资金超出转出账户贵金属数量乘以转出价计算所得资金之差),如客户资金账户中差额资金不足,则交易无法成交。

客户定投交易被中国工商银行受理后,在客户定投计划执行当日15时起对客户资金账户内相应资金进行冻结,若客户资金账户余额不足,则本期定投计划无法执行。客户按数量定投买入账户贵金属,中国工商银行将在客户定投计划实际执行日15时起从其资金账户中冻结相应的资金(定投计划设定的账户贵金属数量乘以当日15时银行卖出价所得金额并上浮3%后的金额)。在实际执行日16时,如冻结资金大于或等于当前银行卖出价乘以定投账户贵金属数量,则执行定投计划并于当日及时完成清算,中国工商银行将增加客户交易账户买入账户贵金属数量,并解冻冻结资金和扣减定投计划执行相应资金(实际执行日16时银行卖出价乘以买入账户贵金属数量);如冻结资金小于当前银行卖出价乘以定投账户贵金属数量,则不执行定投计划。中国工商银行可对客户固定数量定投买入账户贵金属冻结金额上浮比例进行调整,并提前向客户公告。客户按金额定投买入账户贵金属,中国工商银行将在客户定投计划实际执行日15时起从其资金账户中冻结相应的资金,在实际执行日16时起增加客户交易账户买入账户贵金属数量(冻结资金除以实际执行日16时银行卖出价可以买入最多的账户贵金属数量,精度保留至最小交易单位),并解冻冻结资金和扣减定投计划执行相应资金(实际执行日16时银行卖出价乘以买入账户贵金属数量)。

同一交易币种下,当客户买入开仓某一品种账户贵金属的加权平均成交价格乘以该品种账户贵金属数量所得金额小于该品种账户贵金属当前银行买入价乘以该品种账户贵金属数量所得金额时,该品种账户贵金属为账面盈利;反之,该品种账户贵金属为账面亏损。当客户先买入后卖出交易所有品种账户贵金属账面浮动盈亏之和为正时,客户账户贵金属合计账面盈利;反之,客户账户贵金属合计账面亏损。

(二)先卖出后买入交易

客户卖出开仓账户贵金属前,应从资金账户划转足额资金至相应币种的保证金账户。

客户实时卖出开仓,中国工商银行将冻结保证金账户中相应的资金(卖出开仓数量乘以成交价格),同时增加交易账户中相应的卖出账户贵金属数量。客户实时买入平仓,如该产品余额数量的卖出开仓加权平均成交价格大于买入平仓价格,则客户盈利,相应差额资金(上述两价格之差乘买入平仓数量)转入客户保证金账户;如该产品余额数量的卖出开仓加权平均成交价格小于买入平仓价格,则客户亏损,中国工商银行将扣减相应差额资金。同时,中国工商银行将扣减交易账户中相应的卖出账户贵金属数量。实时交易实行成交价格确认机制,即客户按照参考交易价格提交实时交易申请指令后,中国工商银行向客户反馈拟成交价格,如客户未在有效时间内确认或市场波动较大,则该价格失效,客户须重新提交交易申请指令。

客户挂单卖出开仓,中国工商银行在客户挂单生效时冻结保证金账户中相应的资金(挂单卖出开仓数量乘以挂单价格),挂单卖出开仓成交后,增加交易账户中相应的卖出账户贵金属数量,并将冻结资金作为卖出交易保证金继续冻结。客户挂单买入平仓,中国工商银行将在客户挂单生效时冻结交易账户中相应的卖出账户贵金属数量,挂单交易成交后,如该产品余额数量的卖出开仓加权平均成交价格大于买入平仓价格,则客户盈利,相应差额资金(上述两价格之差乘买入平仓数量)转入客户保证金账户;如该产品余额数量的卖出开仓加权平均成交价格小于买入平仓价格,则客户亏损,中国工商银行将扣减相应差额资金。同时,中国工商银行解冻并扣减交易账户中相应的卖出账户贵金属数量。

同一交易币种下,当客户卖出开仓某一品种账户贵金属的加权平均成交价格乘以卖出该品种账户贵金属数量所得金额大于该品种账户贵金属当前银行卖出价乘以卖出该品种账户贵金属数量所得金额时,该品种账户贵金属为账面盈利;反之,该品种账户贵金属为账面亏损。当客户先卖出后买入交易所有品种账户贵金属账面浮动盈亏之和为正时,客户账户贵金属合计账面盈利;反之,客户账户贵金属合计账面亏损。

同一交易币种下,客户账面盈利时,其保证金子账户中除冻结保证金和挂单交易冻结资金以外的资金为可用资金;客户账面亏损时,其保证金子账户中除冻结保证金、挂单交易冻结资金和账面亏损等值资金以外的资金为可用资金。客户可随时将可用资金从保证金子账户中转回资金账户或作为新卖出开仓交易的保证金。

同一交易币种下,客户账面盈亏与保证金子账户金额(包括已冻结和未冻结金额)之和除以卖出账户贵金属冻结保证金为客户保证金比例。客户应及时关注交易账户盈亏状况,并根据需要补足保证金或买入平仓相应账户贵金属。当客户保证金比例小于或等于20%(以下称保证金强制平仓比例)时,中国工商银行可对客户同一币种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子账户余额进行强制买入平仓。强制买入平仓后有资金结余的,中国工商银行将转至客户保证金账户;对于强制平仓时客户保证金不足的,客户同意中国工商银行从客户资金账户及其他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以弥补相关损失。

中国工商银行可对保证金强制平仓比例进行调整。

第三条结算规则

(一)交易成交结算

客户实时、挂单、转换及定投交易成交后,中国工商银行将及时为客户办理资金及账户贵金属余额的结算。结算完成后,客户资金账户中的资金、交易账户中的账户贵金属余额以及保证金账户中已解冻资金可即时使用。

(二)业务停办结算

因国家宏观政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突发事件等各类情形造成账户贵金属产品全部或部分交易品种关停的,中国工商银行将提前或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发布通告,并按照通告事项为客户办理结算。

第四条注销规则

(一)账户注销

账户注销指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某一地区不再办理账户贵金属交易,对在该地区开立的交易账户和保证金账户进行注销的行为。客户进行账户注销前,须撤销本地区所有挂单指令,取消所有定制的定投计划,并平仓本地区交易账户所有余额,同时将保证金账户中的所有资金转至资金账户,如保证金账户中有欠款的,应当补齐欠款。

(二)业务注销

业务注销指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不再办理账户贵金属业务,对账户贵金属业务进行注销的行为。客户进行业务注销,须完成各地区的账户注销。客户完成账户贵金属业务注销后,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贵金属交易协议》即终止。

第五条其他

本规则由中国工商银行制定和修改。对本规则所做的任何修改或补充,中国工商银行将提前通过官方网站通告。在通告期内,客户对规则的修改有异议的,可在新规则生效前通过95588电话银行咨询、提出意见或办理账户贵金属交易的注销手续。通告期满,客户未注销或在通告期满后继续进行相关操作的,视为接受修改后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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